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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关于欧美航线G舱定座顺序调整的通知

各公司,上海基地,营销委各部、室、中心,营业部、办事处,地面服务保障部:
        为落实公司推进高端经济舱和加强战略转型工作精神,经研究,决定2010年10月31日(旅行日期)起,在广州-北京-阿姆斯特丹、广州-巴黎、广州-洛杉矶航线上,将G舱由高端经济舱子舱位调整至经济舱子舱位。即:使用B777-B机型执行上述航班任务时,具体舱位顺序为:CDIJ/WZ/YTKHMGSLQUEVBXNRO。涉及G舱的运价文件、客票填开、地面服务、里程兑换等业务也将相应发生变化。现对相关业务操作明确如下:

        一、2010年7月8日(销售日期)前完成销售的G舱定座全部保护至Z舱,相关旅客名单详见附件。现行G舱高端经济舱运价对应舱位将调整为Z舱。市场销售部不再另外下文对上述文件进行修改。

        二、自2010年7月8日(含)起,G舱将作为经济舱子舱位销售。对于7月8日(不含)前已填开的G舱(高端经济舱)客票,请根据《欧美G舱定座顺序调整后客票修改指引》(附件一)进行操作。

        三、请地面服务保障部和相关销售单位在办理南航承运欧美航线的乘机手续时,将出票日期在2010年7月8日(不含)前,持旅行日期自2010年10月31日(含)后的南航G舱客票的旅客安排到高端经济舱。

        四、请国际事务部通知有关代号共享合作航空公司调整航班舱位匹配图,避免舱位变化引起的销售混乱。

        五、请客户关系部修改新的G舱里程累计标准及理顺相关业务。

        请各单位按照新的舱位布局及运价区间提前对2010年10月31日(含)后的航班完成相关业务梳理和流程修改。

        特此通知

附件一:欧美G舱定座顺序调整后客票修改指引

附件二:2010年10月31日后欧美航线G舱订座情况

 

 

                

            关于欧美航线G舱定座顺序调整后相关客票修改指引

 

一、客票处理办法

(一)定期客票处理办法

        如果是电子客票,应在原订座记录中进行客票换开,票价不变(无差价),以使新客票的票面状态中的舱位与PNR中订座舱位相一致(均为Z舱);如果是纸质客票,应在原客票上粘贴更改条,将客票上G舱更改为Z舱,其余各项不变。

(二)不定期客票处理办法

        直接订座于Z舱,并且如果是电子客票则需重新换开客票,票价不变(无差价);而如果是纸质客票,应在原客票上粘贴更改条,将客票上G舱更改为Z舱,其余各项不变。

二、    关于回程客票变更舱位及延期的处理

(一)使用系统运价进行销售的,按照运价规则进行操作。

(二)使用优惠运价(即有TC)进行销售的,按照《南航国际优惠运价客票回程变更舱位和延期的操作办法》进行操作。